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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的深刻内涵及时代价值

发布时间: 2024-09-05 15:39

  摘 要邓小平同志在领导全党开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的实践中,娴熟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深刻总结我们党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历史和现实经验,立足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条件,提出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时代命题,揭示了为什么必须反对腐败和怎样反对腐败这两个根本性问题,形成了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科学理论。探究这一理论的深刻内涵及时代价值,对于新时代新征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锻造更加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以更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

  一、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的形成

  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总设计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创者,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核心,邓小平始终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出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时代命题,形成了一系列关于端正党风、反对腐败的重要思想、观点和论断,蕴含着深远的战略考量。

  (一)中国问题的关键在于共产党

  早在1962年,邓小平就指出:“坚持党的优良的传统作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为我们党是一个执政党。”改革开放后,基于国内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现实需要,面对国际冷战格局及霸权主义盛行的复杂形势,邓小平掷地有声地强调,中国问题的关键在于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走在时代前列、久经考验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现代化建设需要我们的党,中国在国际反霸权主义斗争和争取人类进步事业中的重要地位,需要我们党。”“只要我们党的领导是正确的,那就不仅能够把全党的力量,而且能够把全国人民的力量集合起来,干出轰轰烈烈的事业。”同时,面对党的建设尚未完全适应伟大实践的新形势新任务,他也冷静指出,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强调要聚精会神地抓党的建设。经历苏东剧变和国内政治风波之后,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再次重申这一观点:“说到底,关键是我们共产党内部要搞好,不出事,就可以放心睡大觉。”正是敏锐洞察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对于党和国家的事业的决定性意义,党的十五大报告旗帜鲜明指出:“我们党是任何敌人都压不倒、摧不垮的。堡垒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绝不能自己毁掉自己。”贯穿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的核心理念,就是中国共产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地位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条件下,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成为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孜孜探索的时代命题。

  (二)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政治本色,是由其“没有任何同整个无产阶级的利益不同的利益”,“不提出任何特殊的原则,用以塑造无产阶级的运动”的本质所决定的。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在创建无产阶级政党、发展社会主义的实践中,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反腐败思想,并在中国近代民主革命历程中为中国共产党人所接受、继承和创新。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百余年中,坚持不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毛泽东首次明确提出并阐释党风的概念,概括出共产党人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三大优良作风,提出“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共产党员在政府工作中,应该是十分廉洁、不用私人、多做工作、少取报酬的模范”、要用民主制度保证廉政等一系列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和战斗力、凝聚力的指导思想和根本措施。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正是从总结毛泽东党风廉政思想的宝贵经验入手,坚决维护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与实践的一切积极成果,同时果断纠正过去的错误,在继承中结合新情况作出新发展,形成了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毛泽东党建思想,展示出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风廉政思想和理论达到新高度。

  (三)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

  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是立足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下,着眼我们党领导四个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使命,在对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端正党风、反对腐败极端重要性的深刻把握中形成的。改革开放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次伟大革命,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给中国现代化建设带来了勃勃生机,也为我们的党员干部注入了源源活力。同时,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也乘机而入,侵蚀着党的肌体,使党的领导弱化、党风不纯、特权思想和腐败现象等问题逐渐显现。邓小平认为,对消极腐败这个最大的风险,一要正视,不容回避;二要以坚决步骤去解决,不放松、认真抓;三要作为长期的工作,贯穿整个改革过程。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维护和巩固党的领导、净化党风和纯洁党员队伍出发,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现实国情,提出了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的历史性课题,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条件下党的建设特点与规律的把握,把实践经验上升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科学理论,又用科学理论回应和解答了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过程中出现的难题。

  二、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的内涵要求

  邓小平深刻总结我们党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历史和现实经验,全面分析新的历史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地位、作用、任务和特点,阐明了党内消极腐败现象滋生的原因,以及克服相关现象的方针原则和基本方法。

  (一)执政党的党风和廉政问题“事关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反腐败是长期的斗争

  执政党的党风和廉政问题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是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的基本观点,其他方面重要论述都由这一核心内容生发延展。党风是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的综合反映。邓小平在千头万绪的矛盾变化中,从解决党风这一关键问题切入,指出“党风、军风、民风、学风,最重要的是党风”,“在目前的历史转变时期,问题堆积成山,工作百端待举,加强党的领导,端正党的作风,具有决定的意义”。面对“实行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经济两个方面的政策,不过一两年时间,就有相当多的人被腐蚀”“卷进经济犯罪的人不是小量的,而是大量的”这一急剧变化的形势,邓小平洞察,一个执政的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不仅面临脱离群众的危险,还面临改革开放和发展市场经济的考验,“要足够估计到这样的形势。这股风来得很猛。如果我们党不严重注意,不坚决刹住这股风,那末,我们的党和国家确实要发生会不会‘改变面貌’的问题。”他认为,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是一场触及利益调整、体制转换、观念更新的深刻革命,在国际国内、历史现实等复杂因素的交互作用下,腐败问题将不容回避地伴随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过程,反对腐败是一个长期的斗争。基于这样的判断和分析,邓小平提出“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战略方针,作出“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都要反对腐败”的著名论断,形成了贯穿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的根本指导原则。

  (二)将严明党的纪律作为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的重要路径,突出维护党中央权威

  邓小平将严明党的纪律作为加强党的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恢复党的战斗力”的重要法宝,强调“为了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必须加强党的纪律”“个人必须服从组织,少数必须服从多数,下级必须服从上级,全党必须服从中央。必须严格执行这几条。否则,形成不了一个战斗的集体,也就没有资格当先锋队。”针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及伴随改革开放而来的一些“乌七八糟的东西”的冲击,邓小平设问“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怎样才能团结起来、组织起来呢?一靠理想,二靠纪律”,他要求全党正确认识解放思想和遵纪守法的关系,严肃批评“经济要上,纪委要让”“纪律要松绑”等论调,确保改革创新坚持社会主义方向。针对经济改革中出现“你有政策,我有对策”等违反法纪和政策的“歪门邪道的问题”,他辩证分析纪律和自由的对立统一关系,指出“遵守纪律的最高标准,是真正维护和坚决执行党的政策,国家的政策”,“中央的话不听,国务院的话不听,这不行。特别是有困难的时候,没有中央、国务院这个权威,不可能解决问题。有了这个权威,困难时也能做大事”,可谓着眼于长远和大局,抓住了问题的本质和要害。

  (三)将强化监督作为党风廉政建设重要保障,注重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机结合

  监督是党风廉政建设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1957年,邓小平在《共产党要接受监督》中指出:“宪法上规定了党的领导,党要领导得好,就要不断地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就要受监督,就要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如果我们不受监督,不注意扩大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就一定要脱离群众,犯大错误。”立足改革开放新时期对党的建设的更高要求,邓小平提出“对各级干部的职权范围和政治、生活待遇,要制定各种条例,最重要的是要有专门的机构进行铁面无私的监督检查”。根据邓小平的提议,中国共产党重新恢复中央和地方各级纪律检查机关,明确“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组织部门的任务不只是处理案件,更重要的是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把我们的党风搞好”。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十八次会议决定恢复国家行政监察体制,党内的纪律检查与国家行政监察的组织体系得以全面恢复。1993年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与行政监察机关实现合署,党和国家的监督力量进一步整合和加强。邓小平还提出建立群众监督制度,“让群众和党员监督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凡是搞特权、特殊化,经过批评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权依法进行检举、控告、弹劾、撤换、罢免,要求他们在经济上退赔,并使他们受到法律、纪律处分。”

  (四)将抓住“关键少数”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先决条件,着力发挥领导干部表率作用

  邓小平认为,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为了整顿党风,搞好民风,先要从我们高级干部整起。”面对改革开放的历史转折,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带头恢复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最重要的是带头反对特权,“不要享受那些特殊的待遇”,否则要“脱离群众、脱离干部”,还会“腐蚀自己的子女和亲属”,“把风气带坏了”。党中央从制定并严格执行《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开始,克服特殊化,邓小平指出“只要高级干部带头,这个事情就好办了”,否则“上面的问题不解决,我们就没有讲话的权利,人们会问,你们自己怎样呢?”邓小平认为,各级领导干部还要解决官僚主义、不深入实际的问题。“什么是领导?领导就是服务”,“领导者必须多干实事。那种只靠发指示、说空话过日子的坏作风,一定要转变过来。各个部门和地方,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都要注意这个问题。”针对反腐败揭露出来的案子多数也涉及党的领导干部,引起群众极大不满,邓小平强调:“要整好我们的党,实现我们的战略目标,不惩治腐败,特别是党内的高层的腐败现象,确实有失败的危险”,“越是高级干部、越是高级干部的子弟、越是名人,他们的违法事件越要抓紧查处,因为这些人影响大、犯罪的危害大”,彰显了党维护自身纯洁性的坚定决心和对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

  (五)综合运用教育、法制等多种手段惩贪肃腐,着力增强反腐败斗争的系统性

  重视运用思想教育、法制等手段综合施治,反映出邓小平反腐败理论的鲜明特色。他把加强思想教育作为拒腐防变、克服特权思想的一项基础措施,内容上“教育全党同志发扬大公无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廉洁奉公的精神,坚持共产主义思想和共产主义道德”,目标上“通过思想教育,增强党性”,“使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精神状态上有显著的进步,党员为人民服务而不谋私利的觉悟有显著的提高,党和群众的关系有显著的改善”。同时,邓小平深刻认识到法制建设具有思想教育替代不了的作用,“廉政建设要作为大事来抓。还是要靠法制,搞法制靠得住些。”他指出解放以后不完备的制度和法律是滋长特权的重要原因,只有真正做到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党员在党章和党纪面前人人平等,才能彻底解决特权和违法乱纪问题。在改革开放初期,在我们党和国家长期习惯以政治手段为主处理犯罪和腐败行为的情况下,邓小平提出“要遵循社会主义法制原则”反腐败,用法律武器同经济犯罪作斗争,将完备的法律体系和专门的执纪执法机构,作为依法惩腐的两个基本条件。正是在他的领导下,中央及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关于高级干部生活待遇的若干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犯严重官僚主义失职错误党纪处分的暂行规定》等一系列重要制度,为加强和改进党风提供了纪律保障。

  三、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的当代启示

  (一)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新成效护航中国式现代化

  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大建党原则。邓小平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审视,强调要把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作为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将维护和巩固改革开放成果作为检验反腐败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志。新时代新征程,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内改革发展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改变、利益格局面临深刻调整等新形势,必须在“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目标和逻辑下,加强党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以最严明的纪律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紧盯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政商勾连、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现象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以正风肃纪反腐新成效为中国式现代化清障护航。

  (二)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一刻不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坚定不移惩治腐败,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政治立场。邓小平多次强调,开放、搞活政策延续多久,端正党风的工作就得干多久,要依靠人民的力量惩治腐败,还要“拿事实给人民看”,把人民满意与否作为检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效的根本标准。新时代以来,党中央既坚持零容忍态度不变、猛药去疴决心不减、刮骨疗毒勇气不泄,以永远吹冲锋号的决心和定力,领导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又清醒判断依然严峻复杂的斗争形势,强调反腐败绝对不能回头、不能松懈、不能慈悲。要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严肃查处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坚决消除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政治隐患。紧盯教育、就业、医疗、社保等民生领域,推动反腐败向基层延伸,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方位打赢这场输不起也绝不能输的重大政治斗争。

  (三)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更加常态化、长效化地防范和治理腐败问题

  坚持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推动人民监督和自我革命“两个答案”同题共答的重要动力。在邓小平看来,我们党既需要加强来自党的内部的监督,也需要来自人民群众和党外人士的监督,防止出现搞特权的行为。新时代以来,党中央总揽全局、审时度势,加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顶层设计,指导推动党和国家监督从理论突破到实践创制、从重点监督到全面覆盖、从做强单体到系统集成,形成了植根于中华传统文化,符合当代实际的中国特色监督制度。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做实做强党委(党组)全面监督,压实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特别是“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各类监督主体的领导和统筹,强化权力监督的全覆盖、有效性;要把反腐败放到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看,抓住定政策、作决策、审批监管等关键权力,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工作融合,不断提升依靠制度优势和法治方式治理腐败的水平。

  (四)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以优良党风引领社风民风

  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是透视党群关系、人心向背的晴雨表,也是社会风气好转的前提条件。邓小平始终强调,端正党风,是端正社会风气的关键;而营造良好的社会风气,对于优化党风建设的环境,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树立党的良好形象也具有重要作用,要注意把端正党风、社会风气和深化改革、发展经济结合起来,既从严治标,又着力治本。党性、党风、党纪是有机整体,新征程上要准确把握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任务和阶段性特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在党性淬炼、纠风治弊、严明党纪上一体发力,综合运用教育引领、制度规范、纪律惩治等手段,把严的要求落实到思想教育、执纪执法、制度建设等各方面,融入管党治党全过程,以过硬作风展示党性坚强、党纪严明的良好形象,引领廉荣贪耻、向上向善的社会风气。

  (五)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着力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消除腐败”是邓小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理论的重要观点,他认为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对腐败的特点成因和反腐败形势任务的认识把握不断深化,有针对性地制定政策策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新时代新征程,必须更加突出运用治理的理念、系统的观念、辩证的思维管党治党建设党,掌握并遵循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发展规律与治理逻辑,常态化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聚焦权力运行的关键点、风险点,找准监督管理空白区、薄弱处,着眼一体推进“三不腐”,完善反腐败法规制度;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综合运用纪律、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完善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机制,纵深铲除“围猎”这一政治生态重要污染源;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旗帜鲜明反对关系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不断培育良好政治和社会环境。

  (六)发扬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特殊政治责任和光荣使命任务。邓小平高度重视通过建立专门纪检监察机构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他的大力推动下,中央到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得以恢复重建并不断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新时代以来,党中央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探索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有效路径,健全纪检监察机关内控机制,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有效推进了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守正创新,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落实好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完善专责监督体系,发挥好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协助党委推动监督体系高效运转,以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作者:中国纪检监察学院党委,载于《中国纪检监察研究》202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