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是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汲取中国共产党百余年奋斗经验而提出的,为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提供了根本遵循,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新时代新征程上,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努力建设一支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廉洁过硬的干部队伍,为持续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关键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忠诚干净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始终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连续13年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寄予极大期望、给予极大信任、提出严格要求。相关重要论述,立意深远、思想深邃,体系严密、内涵丰富,为新时代新征程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一、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的逻辑溯源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深深根植于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吸收融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紧密结合中国共产党百余年奋斗历程,立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背后蕴含着深刻的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构成了“理论升华—基因赓续—时代应答”的完整脉络。
(一)充分彰显对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的笃信笃行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越是长期执政,越不能丢掉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色,越不能忘记党的初心使命,越不能丧失自我革命精神。”实现共产主义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远大理想,达到这样的崇高目标,必须一刻不停地解决自身存在问题,从根源上肃清威胁政党发展的不利因素,以伟大自我革命更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
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属性。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共产党人是各国工人政党中最坚决的、始终起推动作用的部分”。列宁在创建和领导俄国布尔什维克党的过程中也高度重视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建设,明确指出“党是阶级的先进觉悟阶层,是阶级的先锋队”,提出“有必要成立一个同中央委员会平行的监察委员会,由受党的培养最多、最有经验、最大公无私并最能严格执行党的监督的同志组成”。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更好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就必须对党的自身建设提出不同于世界其他政党的高标准与严要求。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承担着维护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的重要职责,这支队伍必须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必须始终唯一、表里如一、知行合一。
彻底的革命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内在要求。马克思指出:“只有在革命中才能抛掉自己身上的一切陈旧的肮脏东西,才能胜任重建社会的工作。”列宁提出:“公开承认错误,揭露犯错误的原因,分析产生错误的环境,仔细讨论改正错误的方法——这才是一个郑重的党的标志。”中国共产党肩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要跳出“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历史周期率,必须保持正视自身矛盾、错误的决心和勇气,增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自觉,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着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职责使命,这支队伍必须坚持原则、勇于亮剑、担当尽责,做到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纪律严明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特性和宝贵品质。1859年,马克思向恩格斯致信指出:“必须绝对保持党的纪律,否则将一事无成。”列宁指出,“无产阶级实现无条件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是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否定党的纪律“就等于完全解除无产阶级的武装而有利于资产阶级”。我们党作为世界第一大马克思主义执政党,要始终赢得人民拥护、巩固长期执政地位,就必须传承纪律严明这一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的“纪律部队”,这支队伍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约束自己,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二)充分彰显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掇菁撷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文化自信的民族,才能立得住、站得稳、行得远。中华文明历经数千年而绵延不绝、迭遭忧患而经久不衰,这是人类文明的奇迹,也是我们自信的底气。”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监察制度的国家之一,经过历朝历代的不断传承,形成了完备的监察组织体系和丰富的监察文化,积累了丰硕的制度成果和大量的实践经验,为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历史镜鉴。
刚正不阿、敢谏直言是监察官员鲜明的风骨气节。为确保“治权之权”得到权威公正行使,古代统治者十分重视选拔忠诚正直、富于斗争精神的人担任监察官员。汉武帝时,田仁为丞相长史,皇帝赞其不畏强御,因而拜仁为丞相司直。唐朝时要求监察官员“当须举直措枉,不避亲仇。纠匿绳违,务从公正”。宋代司马光认为,台谏官应当是“孤立无党,忠直不欺,言行相符,名实相称者为之”。明成祖朱棣提出:“御史当用清谨介直之士,清则无私,谨则无忽,介直则敢言。”可见,不畏强御、忠于职守自古以来就是监察官员必备的重要品质。
明习律令、晓谙刑名是监察官员基本的操守素养。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实施的核心与关键在于执法者,使命职责决定了监察官员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知识。汉武帝元狩六年,为了“博选异德名士,称才量能”,命令丞相府设四科之辟,考选人才,其中“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就是选任御史的一个条件。明成祖朱棣指出,“用人虽不专一途,然御史为朝廷耳目之寄,宜用有学识、通达治体者”,并谕吏部“著为令”。可见,我国从古代开始,就把学识素养作为选任监察官员的一项重要标准和要求。
洞悉黎庶、练达持重是监察官员必备的能力优势。古代监察涉及行政、经济、军事、司法、文化各个领域,由此决定监察官员必须具备较为丰富的经验履历,了解封建官僚体系、熟悉行政业务、通晓风俗民情,才能保证监察实际效果。唐初时明确规定,御史必须在从政经验丰富的官员中选用,据《文献通考》记载,唐朝“监察选拜,多自京畿县尉”。宋代选拔监察官员时,也非常重视官员的实际施政经验,宋孝宗乾道二年规定“自今非曾经两任县令,不得除监察御史,著为条令”。可见,过硬履职能力作为监察官员的基本素质,从古至今未曾有变。
奖优惩劣、黜陟幽明是监察官员重要的选才导向。古代对忠于职守、纠察功效卓著的监察官员,采取多种方式加以奖励,有赏物、晋级、加恩追赠、画像嘉奖等。两汉时期魏相为扬州刺史,“考案郡国守相,多所贬退”,因而先后被升为谏大夫、南阳太守、大司农、御史大夫。唐朝监察官员虽然品秩不高,但仕途广阔,御史大夫往往可以升迁至宰相,以鼓励在职监察官员敢于纠邪革弊、恪尽厥职。但为防止监察官员擅权专横、失察失监,历代均严惩监察官员的违法失职行为。宋神宗元丰六年,于都司置御史房,“主行弹纠御史察按失职”,都司御史房并备有登记御史纠劾事项的簿籍,以“稽其多寡当否,岁终条具殿最,以诏黜陟”。可见,对监察官员从严管理监督,是中华民族长久以来的制度传统。
(三)充分彰显对中国共产党百余年奋斗历史经验的赓续传承
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了解我们党和国家事业的来龙去脉,汲取我们党和国家的历史经验,正确了解党和国家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党的百余年历史,既是一部波澜壮阔的社会革命史,也是一部激浊扬清的自我革命史。纵观这一伟大历程,党在不同时期面临的形势、遇到的挑战不断变化,但勇于刀刃向内、修正错误的决心态度始终不变,也对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不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这些要求是一贯的、具体的、明确的。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1927年,根据革命斗争形势需要,党的五大选举产生第一个中央纪律检查监督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由7名正式委员和3名候补委员组成,这10名同志中有8人先后英勇牺牲,无一人叛党投敌,以坚定不移的理想信念和矢志不渝的革命精神诠释了对党的无限忠诚。1931年,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的《工农检察部的组织条例》规定,工农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应该由“坚决的有阶级觉悟的,在革命斗争中有经验的工人,雇农、贫农及其他最革命分子组织而成,并随时可以吸收积极的工农分子帮助工农检察的工作”。充分表明,我们党在红色政权建立之初,就对肩负监督职责的工农检察队伍提出了高标准、严要求。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历史经验表明,无产阶级政党夺取政权不容易,夺取政权后要巩固政权更加不容易。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在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方面,开始了新的艰辛探索。朱德主持中央纪委工作期间,多次强调“选调党性坚强、忠实可靠、作风正派,具有相当的政治、思想、文化水平,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的党员干部到纪委工作”。1955年3月,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中国共产党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的《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规定:“省(市)监察委员会委员必须由对党忠诚可靠,政治历史清白,作风正派,有相当工作能力的同志选任。”充分表明,为应对执政初期纪律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党迫切需要一支全面过硬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对这支队伍的忠诚特质、能力作风、斗争精神等提出更高要求。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党中央在深刻总结和反思“文化大革命”这一惨痛教训的基础上,决定重新设立中央和地方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开启了党的纪律建设的新时期。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全党同志都十分关注恢复设立的中央纪委由哪些人员组成。中央组织部在报告中特地说明了考察人选的标准,那就是“党性、组织纪律性较强,能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看问题比较全面,党内信得过”。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指出,必须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高素质执纪执法队伍。胡锦涛同志在十六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要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执纪能力。充分表明,党中央为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形势的要求,高度重视纪检监察机关作用发挥,也更加高度关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怀着强烈的历史责任感和深沉的使命忧患感,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举措正风肃纪、反腐惩恶,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新境界,成功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纪检监察干部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力量,是党和国家反腐败专门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对这支队伍始终高度关心、寄予厚望,对为什么建设、怎样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堪当新时代重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作出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展现出鲜明的理论原创性、系统的科学方法论和强大的实践引领力。充分表明,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对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自身建设一如既往从严要求、重视有加。
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的精髓要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每年都出席中央纪委全会,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出明确要求,其中“忠诚、干净、担当”这一殷切期望与核心要求始终贯穿如一。从2015年1月首次提出“努力成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到2016年1月提出“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到2019年1月提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到2020年提出“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到2021年1月提出“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到2023年1月提出“以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再到2025年1月提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先后7次强调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忠诚、干净、担当”,这6个字来源于党章,是对每一名党员干部尤其是纪检监察干部的基本要求。
(一)忠诚——政治信仰的“精神基石”
天下至德,莫大乎忠。习近平总书记每次对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出重要指示,都将忠诚这一要求摆在首位,从“忠诚可靠”,到“忠诚坚定”,再到“绝对忠诚”,习近平总书记越讲越坚定、越讲越清晰,并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作出进一步阐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这是纪检监察干部最根本的政治品格,必须一以贯之践行到底。
忠诚于党,就是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都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我们党由小到大、由弱变强,历经了无数艰难险阻,但没有任何困难能够压垮我们,没有任何敌人能够打倒我们,靠的就是一代又一代共产党员的忠诚。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筑牢政治忠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同党中央同心同德。”纪检监察干部对党绝对忠诚,关键在“绝对”二字,这个“绝对”是唯一的、彻底的、无条件的、不掺任何杂质的、没有任何水分的,无论形势环境怎样变化,都要始终如一践行入党时的庄严誓词,始终忠诚于党的信仰、党的组织、党的事业、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把忠诚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言行准则,时时处处事事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切实做到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见行动。
忠诚于人民,就是要对人民群众充满深情,纪检监察一切工作的出发点都是为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做到执纪执法为民、纠风治乱为民。治国有常,利民为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始终保持为民情怀,时刻擦亮人民本色,以“得罪千百人、不负十四亿”的使命担当祛疴治乱、凝聚民心,用正风肃纪反腐的实际行动诠释人民至上的赤子情怀。
忠诚于纪检监察事业,就是要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使命,坚决同背离党的性质宗旨、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言行作斗争,不断清除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确保党永远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一代又一代纪检监察干部感悟初心召唤、坚定使命追求,将忠诚与执着融入血脉、化为行动,为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贡献全部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对此予以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忠诚履职尽责,做到了无私无畏、敢于担当,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优异答卷”。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坚定必胜信心、如磐恒心、坚强决心,持续淬炼“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使命担当,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执着,矢志不渝把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
(二)干净——清正廉洁的“价值选择”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干净是纪检监察机关敢于斗争的底气所在,是纪检监察干部最基本的操守修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求其他机关和公职人员做到的,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首先做到,坚决不能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回顾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历次全会上的讲话可以发现,从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到“打铁必须自身硬”;从“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到“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要求自己”,再到“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彰显严上加严、越往后越严的鲜明导向。十九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向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中指出:“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理念贯穿自身建设。”这不仅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更是纪检监察机关带头自我革命的有力法宝。
“不敢腐”重在惩治和震慑。纪检监察干部是“治吏之吏”,执纪执法者违纪违法,危害更大、影响更坏。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全会上多次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经常打扫庭院,清除害群之马”,“对系统内的腐败分子从严惩治,坚决防治‘灯下黑’”,深刻阐释纪检监察机关不是天然的“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也不具备天然的“免疫力”。2023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亲自部署开展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要求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纯洁思想、纯洁组织,切实把党和人民维护国家政权、捍卫民族复兴的利剑擦光、擦亮。实践充分证明,教育整顿非常及时、十分必要、极端重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教育整顿中从严整肃队伍、清除害群之马,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经受了刻骨铭心的革命性锻造和深入灵魂的精神洗礼。
“不能腐”重在制约和监督。纪检监察权是“治权之权”,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严守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边界,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中央制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批准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就是给纪检监察机关定制度、立规矩,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到位”,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按照权限、规则、程序开展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在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中居于重要位置,必须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坚持授权和控权相结合,围绕权力运行重点环节,不断优化内部工作流程,切实把监督执纪执法权关进制度的笼子。
“不想腐”重在教育和引导。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既要惩治震慑、从严监督,也要固本培元、凝心铸魂,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更好激发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人民对这支队伍充分信任、充满期待”,“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关心爱护纪检监察干部”,“纪检监察干部处在正风肃纪反腐第一线,时刻面临着腐蚀和反腐蚀的考验,很容易被‘围猎’”。这些重要论述,既充分体现习近平总书记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关心厚爱,又饱含着对这支队伍的深切期望和殷殷嘱托。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谆谆教诲,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不断筑牢“不想腐”的思想根基,永葆“纪律部队”纯洁本色,不负总书记、党中央期望,不负人民重托。
(三)担当——履职尽责的“成事之要”
最是担当见风骨,最是斗争显精神。担当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职尽责的必然要求,是纪检监察干部最宝贵的精神品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检监察干部要“敢打硬仗、善于斗争”,“敢斗善斗、担当尽责”,要做“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纪检监察工作激浊扬清、扶正祛邪,实质就是同一切弱化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作斗争,每时每刻都考验着纪检监察干部的担当意识、斗争精神。
旗帜鲜明敢于斗争。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纪检监察工作干的就是监督的活儿、得罪人的活儿,斗争是天然基因、工作常态,敢不敢斗争、能不能斗争,是检验纪检监察干部党性修养的“试金石”。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敢于担当、敢于监督、敢于负责”,“在大是大非面前敢于亮剑、敢于斗争”。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仍然严峻复杂,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自觉磨砺斗争意志、持续淬炼斗争锋芒,在重大政治原则和大是大非面前敢于应战、寸步不让,在同歪风邪气和腐败现象作斗争时敢于亮剑、豁得出去,不信邪、不怕鬼、不怕压,做黑脸的包公、当打鬼的钟馗,着力清除一切侵蚀党的肌体健康的病毒,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
奋发有为善于斗争。纪检监察工作既要讲政治、又要讲法治,既要治已病、又要治未病,既要重力度、又要讲温度,每个岗位每个环节都考验着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智慧、业务能力和身心素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应对反腐败斗争新形势新挑战,深化对管党治党规律、反腐败斗争规律的认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发扬光荣传统,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当前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不断伪装变异、翻新升级,对治理腐败问题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本着务实唯实求实精神,积极主动顺应时与势的变化,时刻保持对反腐败斗争新情况新动向的清醒认识,科学把握腐败阶段性特征,持续加强反腐败能力建设、完善反腐败工具箱,不断提高反腐败治理效能。
三、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的价值意义
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面对仍然严峻复杂的反腐败斗争形势,如何培养锻造一支堪当时代重任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是一个永恒课题,任何时候都不能松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深刻阐释了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铁军队伍的核心内容和本质要求,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指明了方法路径,为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提供了目标指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有力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发展
自我革命是党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强领导核心的必然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各种风险挑战和复杂环境变化,党的自我革命面临着更加艰巨繁重的任务。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特殊职责和光荣使命,以严的纪律、实的要求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党在长期实践中探索出的护航党和国家的事业行稳致远的成功路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在攻坚战持久战中始终冲锋在最前面”。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把自己淬炼得越来越坚强、越来越坚韧,挺身在前、一马当先,更好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发展。
(二)有力促进党的纪律建设
我们党所面对的形势越复杂,越要强化纪律建设,以严明纪律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步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狠抓执纪监督,以纪律为尺子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对违纪问题发现一起就查处一起,提高纪律执行力,维护纪律严肃性。”习近平总书记还指出,各级纪委要“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纪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维护党章权威”。纪检监察机关在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在学纪中增强纪律自觉、在知纪中把握方向标尺、在明纪中自重自省自警、在守纪中当好模范表率、在执纪中彰显卫士本色,带头做党纪的忠实崇尚者、知止敬畏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有力指导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以党内监督为主导,统筹各类监督主体、监督形式、监督内容的系统性、立体化制度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新时代,党中央把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作为一项重要改革任务,逐步构建系统集成、全面覆盖、协同高效的监督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纪委监委要把握好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职责,发挥好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各级党委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担负起统筹纪检监察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责任,选优配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这就要求必须充分运用党的组织资源、发挥党的组织优势,聚力配强班子、用好干部、盘活人才,激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积极性主动性,持续推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权威高效运行,并把这一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治理效能。
(四)有力引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交给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政治任务。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直接关系监督执纪问责实效,关系纪检监察机关在人民群众心中形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不断提高正风肃纪反腐能力。”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今年部署开展的“三化”建设年行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有效解决自身建设存在突出问题的有力举措,是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规范化侧重于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聚焦这一前提基础,突出办案质效抓提升,构建权责清晰、程序严密的工作机制,实现监督执纪执法全流程标准化管理;法治化侧重于工作合法性和权威性,聚焦这一重要保障,突出依规依纪依法抓用权,培育法治思维,践行法治要求,完善法规制度,确保纪检监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正规化侧重于整体工作的科学有序和人员队伍的专业高效,聚焦这一目标指向,突出队伍建设抓管理,以选优配强增动能、以精准施训强素质、以严管善治聚合力,提升政治能力、政策水平、纪法素养,做到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
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的实践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反腐败斗争必须坚定不移,任何犹豫动摇、松懈手软或半途而废,都将犯颠覆性错误。”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身处反腐败斗争最前沿、最前线,必须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永葆对党忠诚根脉本色,锻造政治过硬的铁军队伍
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旗帜鲜明讲政治是与生俱来的基因血脉,必须敬畏信仰、敬畏组织,持续强化政治建设,把对党绝对忠诚、政治上绝对可靠作为第一位要求,带头把拥戴核心、信赖核心、忠诚核心、维护核心融入灵魂、见诸行动。
在感悟思想伟力中淬炼忠诚之魂。深学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集体学习制度,深化运用“五学联动”机制,系统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筑牢理论根基、学习科学方法、汲取真理力量。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斗争形势“两个仍然”的重大判断,澄清错误认识,廓清思想迷雾,在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上态度最坚决、行动最果敢,把对“两个确立”的坚定拥护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
在赓续红色血脉中筑牢忠诚之基。持续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从革命先辈的浴血斗争中感悟忠诚与伟大,自觉继承和发扬革命先辈以身许党、无私奉献的革命斗争精神,进一步擦亮忠诚本色。学好用好传承好纪检监察史,培养塑造因党而生、为党而战的政治品格,真心爱党、时刻忧党、坚定护党、全力兴党,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与党同心同德、同向同行,赓续对党绝对忠诚的优良传统,让红色基因在新时代新征程中代代相传、绽放光芒。
在坚守使命任务中诠释忠诚之责。始终胸怀“党之大计”“国之大者”,聚焦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落实政治监督工作办法,开展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的监督检查,确保闻令而动、令出纪随。用好巡视这个最有效、最具穿透力的手段,深入查找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矛盾、落实改革部署中的重大偏差、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突出问题,确保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纠治“低级红”“高级黑”,严肃查处违背党的政治路线、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人和事,坚决清除“两面人”,确保党中央令行禁止。
(二)练就能征善战履职本领,锻造能力过硬的铁军队伍
新形势新任务对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必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以加强纪法教育和培训为有效抓手,与时俱进培养干部专业素养,促进队伍能力水平跟上时代发展步伐。
提升围绕中心服务保障大局的政治能力。紧跟形势任务开展专题培训,注重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大局观念、大局意识,提高立足全局谋工作、融入全局抓落实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自觉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审视和谋划纪检监察工作,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不断提升纪法贯通融合水平,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定性量纪执法,确保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着力增强以案促改促治的能力,深挖腐败案件背后潜藏的制度漏洞、治理短板,促进干部更好服务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提升依规依纪依法监督办案的专业能力。结合监督执纪执法新标准新要求,开展涵盖业务全链条的纪法培训,加强履职通识培训,分层级分领域精准施训。认真贯彻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准确把握主旨要义,切实抓好组织实施,推动校准监督执纪执法思路,不断提升谈话突破、初核外查、数据分析、证据审核等方面能力。弘扬法治精神,强化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守监督执纪执法权力边界,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办事,推动干部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的能力,确保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
提升科技赋能正风肃纪反腐的创新能力。紧跟智慧反腐、科技反腐的形势发展需要,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提升全员信息化意识,不断深化数字技术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融合。以开展“数字辅助决策工作”和“公权力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应用”两项全国试点为突破,强化大数据资源汇聚应用,创新理念思路、升级战术打法,更好助力正风肃纪反腐。加强大数据办案保障,优化电子数据调查、信息查询、数据分析等功能,通过数据碰撞比对、深度分析,突破大案要案、疑难复杂案件,有力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效。
(三)弘扬敢善斗争担当精神,锻造作风过硬的铁军队伍
干事担事是干部职责所在,也是价值所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做的是为党分忧、为国奉献、为民造福的事,必须善谋事、会干事、能成事,以系统思维谋划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突出重实干、重实绩、重实效的导向,培育以党性立身做事的境界担当,以作风优良为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重要保证。
以鲜明用人导向激发担当锐气。深入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气魄发现干部、使用干部,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观念,注重看潜力、看本质、看主流、看长远,大胆选用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敢善斗争、担当尽责的干部,真正让有为者有位、让吃苦者吃香、让实干者得实惠。认真落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和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有计划、有组织地放到重大专项任务、艰苦吃劲岗位磨砺锻炼,推动“源头活水”扎实历练成长。
以厚植为民情怀锤炼斗争勇气。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增强“为人民而战、为正义而战”的责任担当,拿出决战的样子,用脱贫攻坚精神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毫不动摇用办案说话、用案件交账,紧盯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领域,坚决“撕开口子”“揭开盖子”“挖出根子”,严惩吃拿卡要、贪污侵占、冷硬横推等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践行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方法,倾听民声、尊重民意、顺应民心,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民生实事。组织领导干部、年轻干部到来访接待、巡视巡察等贴近群众的岗位锻炼,培育纪检监察干部心系百姓、为民解忧的境界情怀。
以实事求是精神涵养清风正气。树立和践行正确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全面、客观、历史、辩证地看待问题,综合考量事实证据、纪法标准、思想态度等情形,准确把握从严从宽处理标准、党纪政务处分匹配适用,区别对待、宽严相济,毋枉毋纵、精准得当,做到宽有宽的道理、严有严的标准。严格规范文明办案,从严把握审查调查措施适用,审慎稳妥处置涉案人员和财物,深入研判执纪执法方式方法和实际效果,切实做到惩治不法与保护合法相统一。
(四)砥砺克己慎行品格操守,锻造廉洁过硬的铁军队伍
大量案例一再告诫我们,党和人民越信任、越肯定,越要心存敬畏、战战兢兢、如履薄冰,必须始终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始终敬畏组织、敬畏权力、敬畏纪法,慎之又慎行使纪检监察权力,严之又严加强内部管理约束。
坚持自我监督筑牢清廉防线。强化日常监督,建立“八小时外”行为监管机制,通过家访走访、廉政档案、谈心谈话等方式,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将各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作为重点,同时关注新任职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加强常态化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干部树牢自警意识、自觉校正偏差。建立全链条风险防控机制,找准权力运行风险点,细化纪检监察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从源头防范权力滥用。
坚持刀刃向内清除害群之马。巩固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现象零容忍,对案情复杂、影响恶劣、核查难度大的纪检监察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探索建立提级办理、指定管辖、联合查办、异地交办等机制,坚决防治“灯下黑”。分级分类强化警示教育,印发教训警示通报,编发案例剖析材料,通过发布案件信息、忏悔录学习、组织旁听案件庭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坚持关心厚爱温暖凝聚人心。大力培育“忠诚笃行、惟实励新、勤学善思、砥节奉公”机关文化,注重把组织关怀、思想关怀、人文关怀、生活关怀等贯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全过程。高度关注干部身心健康,严格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定期组织干部体检,完善医疗健康保障,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帮助干部增强身体素质、缓解工作压力。对身患重大疾病、遭遇家庭变故的干部及时开展走访慰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切实传递组织温暖。落实及时性奖励工作办法,加大评优评先、典型宣传、职业保障等力度,增强纪检监察干部职业荣誉感、归属感,营造团结奋进的浓厚氛围。(作者:边学文,黑龙江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