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明确了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实践路径,是党的自我革命必须坚持的实践要求。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契合党的自我革命的历史发展、理论认识与实践要求,体现出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深远考量与战略智慧。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牢牢把握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等重要着力点,从健全组织体系、教育体系、监管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等多个实践路径协同发力。
关键词: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有效途径;党的自我革命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举措,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大命题,这是立足新时代新征程党的建设历史方位,着眼解决大党独有难题作出的战略部署,标志着党对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深化了对党的自我革命的认识。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主要内容,要求“全党必须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不断把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向前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的实践要求,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供了方向指引。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不仅把“以全面从严治党为根本保障”列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而且还提出“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现实要求。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一系列重要部署和要求彰显出中国共产党以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坚定决心和战略定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刻领会“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实践要求,对于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逻辑理路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契合党的自我革命的历史发展、理论认识与实践要求的重大成果,它内嵌于党的自我革命百余年奋斗历程,深化了党对自我革命规律的认识,也是党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深入推进自我革命的现实需要,体现出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深远考量与战略智慧。
(一)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党总结百余年自我革命宝贵经验取得的重大成果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以严明党纪推进党的建设,对体系化推进管党治党进行了初步探索。党的一大制定的第一个党纲,对党的组织、纪律等提出严格要求,体现出管党治党的鲜明底色。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个《中国共产党章程》设立“纪律”专章,对党的组织和党员行为作出严格规定。党的五大设立中央层面专门的纪律检查监督机构——中央监察委员会,提出“严格党的纪律是全体党员及全体党部最初的最重要的义务”,明确严格党纪的重要性。党的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严格的遵守党纪为所有党员及各级党部之最高责任。”古田会议明确提出思想建党、政治建军原则,着重纠正党内错误思想,初步形成了思想教育从严、组织建设从严的管党治党思路。1939年10月,毛泽东把党的建设比作“伟大的工程”并将其概括为中国革命的“三大法宝”之一,开启了体系化推进管党治党的新局面。全民族抗战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通过开展学习竞赛、整风运动、学习党的七大精神和毛泽东思想以及整党运动等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这“体现了党对体系化推进管党治党的初步探索”。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两个务必”的警醒,毛泽东等中央领导人带头立下“六条规定”的铁律,体现出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的清醒与坚定。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不断加强党的自身建设。1949年11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在中央和地方建立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从1950年5月开始到1950年底,全党分批开展了整风运动。1951年下半年到1954年春,分期分批开展了整党运动,以严的决心处决了刘青山和张子善,开展了“三反”“五反”运动。1957年4月到1958年夏,又开展了整风运动和反右派斗争,进一步巩固了党的执政基础。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提出“从严治党”的概念,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确立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方针。1985年11月,《中共中央整党工作指导委员会关于农村整党工作部署的通知》首次提出了“从严治党”的概念,这里强调的“从严治党”主要针对的是党内存在的不正之风。1987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正式使用了“从严治党”这一表述,明确要求“必须从严治党,严肃执行党的纪律”。1988年6月25日至7月1日,全国组织工作会议着重研究了“解决从严治党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问题”,强调从严治党要严格坚持党员标准、坚决清除党内的腐败分子、保证发展党员的质量。党的十五大对从严治党作出具体部署,指出:“从严治党,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保证。”党的十六大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作出全面部署,要求“一定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进一步解决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2004年9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确立为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方针。2009年9月,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总结为执政党建设的基本经验。由此可见,这一系列理论探索不断深化拓展了从严治党的内涵与外延,为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借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明确提出“全面从严治党”的标识性概念,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面对党内存在的管党不力、治党不严等问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提出“全面从严治党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必然要求”,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坚持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打出一套组合拳。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推动管党治党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党的十九大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党的二十大将“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为重要战略部署,首次明确提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大命题,这意味着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入体系化、系统化发展的新阶段。2024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十五次集体学习时进一步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一系列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新境界。”
中国共产党的百余年奋斗史,也是一部以党的自我革命引领社会革命的历史,坚持从严管党治党始终贯穿于党的建设全过程。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初步探索,到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艰苦推进,再到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的逐渐发展,直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深化加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不断建构并持续完善。可以说,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既是对百余年党的自我革命历史经验的深刻总结,也是对百余年从严管党治党伟大实践的凝练升华,为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奠定了历史基础。
(二)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深化了党对自我革命规律的认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新时代10年,我们党不断深化对自我革命规律的认识,不断推进党的建设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在构建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上积累了丰富成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把握新时代党的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在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构建起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彰显出中国共产党对自我革命规律认识的理论升华。
第一,深化了对“整体性与协同性相统一”的规律性认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重点在于“体系”,它要求党的各项建设相互衔接、有机联动。一方面,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意味着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不是单一领域的线性推进,而是涉及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反腐败斗争,并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的系统工程。另一方面,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意味着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不是各个环节各自为政,而是需要统筹各方资源、凝聚各种力量,推动各个环节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从“治多域”向“治全域”、从“抓单项”向“抓系统”的深度转变。这种认识突破了以往“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局部性管党治党模式,揭示出自我革命必须依靠整体性、协同性力量的内在规律。
第二,深化了对“常态性与长效性相统一”的规律性认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关键在于“从严”,它要求管党治党必须抓在经常、严在日常,不能搞“一阵风”“运动式”集中整治。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意味着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不是严格一阵,而是一以贯之、久久为功,始终保持严的基调,把常态管控、长效约束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解决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向常态化长效化治理延伸。这种认识打破了以往“运动式”整治的短期思维,揭示出自我革命必须常抓不懈、久久为功的内在规律。
第三,深化了对“自我监督与人民监督相统一”的规律性认识。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一百年来,党外靠发展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内靠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保证了党长盛不衰、不断发展壮大。”全面从严治党探索出依靠党的自我革命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路径,这是因为党除了人民利益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利益,能够主动开展自我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既要求党通过自我革命不断修正错误、发现问题,推动党内监督贯通协同,完善自我约束、自我革新的体制机制;又要求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推动人民监督常态化制度化,把党内监督同人民监督结合起来。这种认识打破了把两种监督割裂开来的片面思维,揭示出自我革命必须内外结合、共同发力的内在规律。
第四,深化了对“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的规律性认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既要以明确的建设目标指引方向、引领路径,又要以强烈的问题意识找准症结、破解难题,不能脱离实际、偏离靶心。这意味着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不仅要锚定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党长期执政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目标,统筹谋划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确保各项工作朝着既定方向稳步推进;而且要聚焦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找准体系建设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防止目标落空、问题积重难返。这种认识打破了把目标引领和问题解决割裂开来的错误倾向,揭示出自我革命必须既明确方向又直面问题的内在规律。
(三)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党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深入推进自我革命的现实需要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国际国内形势的复杂多变,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的明显增多,导致中国共产党所处的环境、承担的任务和自身的状况都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对党的自身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
一方面,从国际来看,国际竞争日趋激烈,一些西方国家对我国进行全方位打压遏制,企图阻滞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进程,党面临着外部政治渗透、意识形态斗争、跨境腐败风险等严峻挑战。这些风险挑战本质上是中国和平发展与西方霸权维护之间矛盾的集中体现,涵盖意识形态、执政能力、组织纯洁性等多个方面,要求中国共产党必须具备更加强大的战略定力和应对风险挑战的能力。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筑牢抵御各种风险挑战的坚固防线,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和水平,无疑是党在复杂国际环境中保持战略定力、有效应对外部打压遏制的有力举措。
另一方面,从国内来看,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大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大有大的好处,但大也有大的难处。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10027.1万名”,突破1亿党员大关。随着党员人数的增加,党面临着党员数量增加与党员质量提升的现实矛盾,管党治党难度可见一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我们党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党,大就要有大的样子,同时大也有大的难处。把这么大的一个党管好很不容易,把这么大的一个党建设成为坚强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更不容易。”与此同时,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和“四种危险”将长期存在,大党独有难题迫切需要下大力气解决,“七个有之”问题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这些现实问题都在客观上加大了管党治党的难度。除此之外,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各种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逐渐显现,社会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多元多样,部分党员干部在面对复杂局面时出现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斗争本领不强、实干精神不足等现实问题,一些领域腐败现象仍然易发多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突出,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任务仍然艰巨繁重,等等。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党的形象,削弱党的执政基础,对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出了严峻考验,迫切需要通过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来提升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从而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二、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着力点
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紧扣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不断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进一步形成依靠党的自身力量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创新、实现执政能力整体性提升的良性循环”。因此,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牢牢把握内容上全涵盖、对象上全覆盖、责任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等重要着力点,确保管党治党各项工作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不断提升党的自我革命整体效能。
(一)坚持内容上全涵盖
这意味着要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贯彻到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各个领域,确保党的建设各项任务和要求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不留下任何死角和空白。
第一,党的建设推进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就要构建到哪里。无论党的建设拓展到哪个领域,全面从严治党的举措都要及时跟进涵盖,确保每个环节都要自觉贯彻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避免出现“挂空挡”“留盲区”等问题。同时全面从严治党要涵盖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只要是党的组织、只要是党员,都必须接受党的纪律约束,都必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位,以从严管党治党推动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发展。
第二,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局限于正风、肃纪、反腐。新时代管党治党的实践充分表明,正风、肃纪、反腐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但并不是全部。全面从严治党是一场伟大的自我革命,要从党的建设全局出发,从思想教育、责任体系、制度规范、监督执纪等各个层面协同发力,既要重点抓好正风、肃纪、反腐,也要盯住突出问题严肃查处纠治,还要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实现对党的建设各领域、各方面的全涵盖,确保管党治党真正抓到底、管到位,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二)坚持对象上全覆盖
这意味着全面从严治党要面向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做到管全党、治全党,在党内绝不允许有不受管党治党要求约束的特殊组织和特殊党员,要把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都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管理之中。
第一,面向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中国共产党是按照马克思主义建党原则建立起来的,形成了包括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在内的严密组织体系,这是世界上其他政党都不具有的强大优势。坚持对象上全覆盖,首先是把这一整套严密的组织体系都纳入管党治党当中,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传导到每一个党组织,避免出现“上热中温下冷”的层层递减问题。与此同时,要把全体党员都纳入监督管理范围,无论身处什么层级、什么岗位,只要是共产党员,必须接受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从而为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锻造更加过硬的先锋队伍。
第二,把抓好“关键少数”作为重点,管好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一把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抓住‘关键少数’以上率下,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党员领导干部身处关键岗位、掌握重要权力,其作风形象、言行举止直接影响着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政治生态,直接关系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因此,要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更高要求,将其作为管党治党的重点对象紧抓不放,督促其带头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带头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关键少数”的示范作用带动“绝大多数”,推动形成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党治党良好局面。
第三,在管党治党上没有特殊党员、不留任何死角和空白。任何一名党员,不论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功劳大小,都必须遵守党章和党规党纪,在党内绝不能因为身份特殊就游离于组织之外、凌驾于纪律之上。因此,无论什么时候都要坚持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发现任何党员存在违规违纪问题,都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覆盖到每一个党组织、每一名党员,不断夯实党的自我革命的组织基础。
(三)坚持责任上全链条
这意味着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明晰权责、贯通责任,构建起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分解到位、落实到底,避免责任模糊、推诿扯皮等问题,确保管党治党各项责任层层传导、层层落实、齐抓共管。
第一,明确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党委(党组)不仅要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同业务工作一同谋划、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考核,定期研究分析管党治党形势任务;而且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推动形成责任清晰、压力传导有序的工作格局。
第二,明确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必须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协助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强化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坚决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还要统筹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协调衔接,整合各类监督力量,提升监督整体效能,推动监督责任落地见效。
第三,明确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做到对党负责,对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既要自身做到正心修身、律己持家、清廉为官,自觉抵御歪风邪气侵蚀;也要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督促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还要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真正把管党治党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
第四,明确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管党治党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根据分工抓好分管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管党治党工作,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落实。同时要及时掌握分管领域存在的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督促分管领域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第五,明确党员、干部的具体责任。党员、干部要主动承担起自身应当履行的管党治党具体责任,既要严格遵守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要求,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断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也要主动参与到管党治党工作中来,积极行使党员权利,自觉履行党员义务,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注入不竭动力。
(四)坚持制度上全贯通
这意味着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要立足管党治党全局,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打通制度之间的衔接堵点,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运行顺畅的制度体系,以制度的贯通协同保障党的自我革命各项要求落地见效。
第一,把制度建设要求体现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各方面、各层级。从党的政治建设到反腐败斗争,从中央顶层设计到基层执行落实,都要强化制度思维,始终重视制度建设的保障性作用。要将制度规范嵌入管党治党各个环节,确保党的各方面建设都在制度框架内推进,都依靠制度机制来巩固成果、规范运行。还要围绕党的建设总体布局,针对不同领域、不同层级党组织建设的实际特点,匹配相应的制度规则和运行机制,让制度建设要求贴合实际需求、覆盖各个层级,避免出现制度缺位或者制度不适配的问题,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到哪里,制度建设就跟进到哪里,制度保障就覆盖到哪里。
第二,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坚持党章在管党治党中的根本性地位,所有党内法规制度的制定和完善都必须遵循党章要求、符合党章精神,确保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正确方向。同时要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处理好党内各项关系,补齐现有制度短板,进一步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在不同领域、不同层级之间有机衔接、协调配套,避免出现制度冲突、制度断层等问题。要逐渐形成由党章、准则、条例、规定、办法、规则、细则等构成的完备制度链条,构建起覆盖党的建设各个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第三,增强党内法规权威性和执行力。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不仅要解决制度“有没有”的问题,更要解决制度“落不落实”“管不管用”的问题。要坚持有规可依、有规必依、执规必严、违规必究,加大党内法规执行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不能让党内法规变成“橡皮筋”“稻草人”。与此同时,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遵规、学规、守规、用规,自觉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引导广大党员强化制度意识、规矩意识,自觉将言行规范在制度框架之内,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真正依靠制度管党治党,为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坚实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实践路径
以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为有效途径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需要从多个实践路径协同发力:组织体系是“骨架”,为自我革命提供组织保证;教育体系是“灵魂”,为自我革命筑牢思想根基;监管体系是“利剑”,为自我革命强化监督约束;制度体系是“准则”,为自我革命提供规范遵循;责任体系是“保障”,为自我革命压实明确责任。这五大体系并非孤立存在、各自运行,而是有机统一、相互贯通、协同发力的有机整体,共同构成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施工图”,把党的自我革命向纵深推进。
(一)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只有党的组织体系严密起来,党的各级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充分发挥出来,全面从严治党才能持续向纵深推进。”组织体系是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骨架”,健全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能够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有效贯彻落实,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组织保证。
第一,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从中央到地方再到基层,各级党组织都必须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领导是全面的、系统的、整体的,从而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第二,统筹抓好各级党组织建设。既要抓好中央和国家机关这个“最初一公里”,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也要抓好地方党组织这个“中间段”,确保政令畅通;更要抓好基层党组织这个“最后一公里”,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把基层党组织锻造成为坚强战斗堡垒,让党的旗帜在每一个基层阵地高高飘扬。除此之外,要不断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把全体党员都纳入组织管理,打通党的自我革命的神经末梢。
第三,着力提升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要推动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抓好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职责任务,确保各级党组织定位准确、功能完善、运行顺畅,把严密组织体系的重要优势转化为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强大力量。
第四,扩大党组织在新兴领域的号召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当前,平台经济、直播电商、网络社交等新领域、新业态快速发展,从业人员中党员比例不断提升,要及时跟进做好新兴领域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推动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延伸到新兴领域的各个群体。而且要针对新就业群体党员流动性强、分布分散等特点,创新党组织设置方式和活动方式,把零散流动党员有效组织起来,让党的组织优势覆盖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为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奠定更为广泛的组织基础。
(二)健全固本培元、凝心铸魂的教育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掌握科学理论、夯实思想根基,全面从严治党才有坚实支撑。”教育体系是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灵魂”,健全固本培元、凝心铸魂的教育体系,能够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为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筑牢思想根基。
第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恩格斯说:“一个民族要想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要持续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不断夯实党的自我革命的思想基础。
第二,坚持以理论学习为主线,扎实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每一次党内集中教育都有效提升了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有力促进了全党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的统一,有力推动了党的事业发展。要总结党内集中教育的成功经验,把握思想教育的规律,聚焦不同时期党的建设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明确党内集中教育的主题和要求,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扫除思想灰尘,纠正行为偏差,巩固全党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与此同时,要“坚持经常性教育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理论武装和实践运用相结合、强党性和增本领相结合”,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学习教育机制,不断巩固拓展党内集中教育成果。当前,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正在全党深入开展,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牢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切实解决好“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等重大问题,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
第三,不断创新理论武装的方式方法。要顺应数字化发展趋势,依托新媒体、新技术拓展理论学习的渠道和场景,打破传统学习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满足不同年龄、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多样化学习需求。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学习平台、线上课堂、短视频等生动活泼的形式,把宏大理论转化为党员、干部易于理解、乐于接受的内容,提升理论学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另一方面,要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开展分层分类的学习研讨,避免“大水漫灌”式笼统教学,针对不同群体党员、干部的特点设计学习内容、安排学习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学思践悟,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践行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三)健全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的监管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重在真管真严,要在精准施治。”监管体系是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利剑”,健全精准发力、标本兼治的监管体系,能够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为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强化监督约束。
第一,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党性是党员干部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基石,党风是党性党纪的外在体现,党纪是党性党风的重要保障,三者有机统一、紧密关联。一是从党性教育入手,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从思想根源上解决作风不纯、纪律松弛等问题。二是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坚决防范隐形变异、反弹回潮等问题,推动党员、干部涵养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作风。三是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矩,坚决查处违反党性原则、败坏党风政风的行为。准确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实现纠歪风、树新风、严纪律相互促进,从思想、作风、纪律层面协同发力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第二,坚持党的自我监督和人民监督相结合,促进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中国共产党始终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主动发现自身问题。要把党内监督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强化党委(党组)全面监督,落实纪委专责监督,发挥好纪委监委派驻监督和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推动各类党内监督主体主动履职。在此基础上,推动党内监督同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打通监督渠道、整合监督资源、共享监督信息,凝聚起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监督合力。
第三,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反腐败是最彻底的自我革命,必须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坚决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有力遏制增量、有效清除存量,强化“不敢腐”的震慑。要扎紧“不能腐”的笼子,找准腐败问题多发频发领域的制度漏洞,完善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切断利益输送链条,从源头上压缩腐败空间。还要筑牢“不想腐”的堤坝,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从思想上正本清源、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纵深推进党的自我革命。
(四)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性、原则性强,必须有一套科学完备的制度来规范。”制度体系是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准则”,健全科学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能够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为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规范遵循。
第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党的自我革命重在治权,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任务。”一方面,不断完善制度规定,使制度密而不繁、有效管用。要围绕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扎紧制度篱笆,明确权力边界、规范运行流程,防止权力“越界”“脱缰”,从源头上减少权力寻租和腐败滋生的空间。另一方面,着力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刚性约束。要对不执行制度、违反制度的行为零容忍,党内不允许有特殊党员、特殊例外,真正让制度成为约束权力运行的刚性规则,从制度层面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规范遵循。
第二,强化制度系统集成。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由诸多具体制度构成的有机整体,不是零散制度的简单堆砌,只有做好系统集成,才能避免制度碎片化,让各项制度协同发力。要立足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统筹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党的自我革命全过程、各方面,推动不同领域的制度相互衔接、不同层级的制度上下联动,处理好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之间的关系,让整个制度体系脉络清晰、功能互补,充分释放制度体系的整体治理效能。要聚焦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实践要求,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整合,让整个制度体系更加精简顺畅、务实高效,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实践效能。
第三,做好制度实施配套保障工作。要常态化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帮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准确理解制度内容、把握执行要求,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同时要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评估机制,定期对制度运行效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制度执行不到位、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等问题,动态调整优化制度内容,让制度设计始终契合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需要,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坚实可靠的制度保证。
(五)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是全党的共同责任,必须分层分类建立健全责任体系,以明确责任、压实责任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知责、担责、履责。”责任体系是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的“保障”,健全主体明确、要求清晰的责任体系,能够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地,为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压实明确责任。
第一,科学划分责任主体,明确各主体责任边界。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党委(党组)要负主体责任,各级纪委要负监督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负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履行“一岗双责”,党员、干部要负具体责任。因此,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对责任内容进一步细化,明确不同岗位党员领导干部的具体责任要求,确保责任链条无断点、责任覆盖无盲区,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到位。
第二,切实扛起监管责任,强化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各个职能部门要根据自身权责定位,承担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职责任务,既要立足本职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任务落实,也要主动配合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形成责任落实的协同合力,从而避免出现责任空白和监管缺位。同时,各个职能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处置分管领域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监管责任落到日常、落到实处,切实把管党治党监管责任转化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实际行动。(作者简介:祝彦,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共党史教研部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胡淞,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共党史教研部博士研究生。闫明达,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中共党史教研部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