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民政部同意,中国监察学会已于2023年11月更名为中国纪检监察协会。为摸清底数和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根据《中国纪检监察协会章程》和有关规定,拟对原中国监察学会个人会员进行重新登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条件
凡参加重新登记的个人会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持有中国监察学会有效会员证明材料;
2.有一定纪检监察理论研究基础或纪检监察工作实践经验;
3.近两年参加过本会活动;
4.无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登记程序及有关要求
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会员持有效证件和其他证明材料,于2025年10月28日-11月11日到中国纪检监察协会秘书处办公室进行登记。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退会。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稻香湖北路1号,中国纪检监察学院6号楼6311办公室。电话:010-59597502。
中国纪检监察协会秘书处
2025年10月27日